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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LIANYUNGANG SODA ASH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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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0

8.1项目概况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前身为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是国家“七五”期间新建的重点化工企业。1986年9月开工建设,1989年10月建成投产,1990年9月与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合并组建了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整体并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16年5月划归连云港市。公司采用氨碱法制碱,现实际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主要产品有轻质纯碱、重质纯碱、低盐重质纯碱、食用碱、小苏打、二水氯化钙等。碱厂生产区位于平碱路99号,占地约1200亩,碱渣场位于大港西路北侧、汇海路东侧,占地约4337.65亩,粉煤灰渣塘位于碱渣场东侧,占地约883.5亩。由于氨碱法纯碱生产工艺产生大量氨碱蒸馏废液的特点,企业先后建成3个碱渣场,目前0#、1#碱渣场已停运,2#碱渣场正在运行中,现碱渣场氨碱蒸馏废液处理规模为1200万m3/a,主要运营工艺为:氨碱蒸馏废液经澄清桶澄清,桶底液经压滤固液分离后,压滤废液与上清液送入2#渣场降温及再澄清,经溢流井送入送水渠,输送至台北盐场。台北盐场对蒸氨压滤上清液进行盐场晒盐,晒出的盐全部作为企业纯碱生产的原料,含氯化钙上清液部分作为企业生产氯化钙原料,剩余氯化钙上清液由台北盐场外售。

8.2项目营运期主要变动情况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主体运营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材料消耗及产排污环节等均与环评批复一致,但因新的环保管理要求,部分污染防措施、废气产生量和类别等与报批环评文件相比均发生了变动,主要体现在:

①规模变动:通过对装置挖潜改造和系统优化,至2006年纯碱满负荷产能已达到120万吨/年。

②因环保管理要求企业在渣场上清液溢流口上游实施了加酸中和、次氯酸钠氧化工程,该工程目前均已实施完成,新增盐酸储罐呼吸废气排口,根据现状监测,HCl排放能够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的相应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喷淋废液纳入泥浆桶待压滤处理。

8.3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评价及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根据现场采样监测和引用监测数据结果,本项目的建设和在所在地的长期运行,未造成区域大气、地表水、噪声、土壤环境质量变差或者明显恶化,生产区、碱渣场周边地下水水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8.4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

1)废水

厂区脱硫废水(石膏浆液)、地坑废水(收集雨水)、锅炉冲渣水等经收集后由管道输送至灰渣塘经沉淀、酸中和后排入西墅新河,最终排海。灰渣塘设自动加酸装置进行pH调节。

碱渣场项目属于氨碱蒸馏液回收利用工程,氨碱蒸馏液不属于废水。经现场调查,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碱渣场产生的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有盐酸储罐废气喷淋废水,此外压滤装置区雨水也全部纳入渣场内进行澄清。

生活污水可生化性较好,经常规的化粪池处理即可,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排放;盐酸储罐废气喷淋废水PH值较低,水量较小、水质较简单,纳入泥浆桶中与氨碱蒸馏废液一起待压滤处理,氨碱蒸馏液PH值在10~12之间,可完全中和处理掉喷淋废水,最终纳入渣场澄清后进入盐田复晒;压滤装置区因物料遗撒、跑冒滴漏等原因,通常在厂区地面残留较多的氨碱废液和碱渣,雨水中主要携带大量的CaCO3、CaO、CaSO4,SS,且PH值较高,目前渣场已取消雨水排口,将雨水全部纳入碱渣场内进行澄清后进入盐田复晒。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1#、2#燃煤蒸汽锅炉废气分别经烟气脱硝(LNB+SCR)装置+布袋除尘后一起进入1#白泥-石膏脱硫塔处理后,3#、4#燃煤蒸汽锅炉废气分别经烟气脱硝(LNB+SCR)装置+布袋除尘后一起进入2#白泥-石膏脱硫塔处理后,共同经120米高H1排气筒排放。1#、2#、3#净氨塔氨气分别经淡盐水处理后,分别经40米高排气筒(H2~H4)排放。企业已将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由呼吸阀通过管道接入水喷淋设施处理,尾气通过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根据锅炉烟气近期在线监测数据可知,企业 1#、2#脱硫塔处理后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10mg/m3、35mg/m3、50 mg/m3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生产区1#、2#、3#碳化尾气净氨塔氨气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根据监测数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水喷淋设施尾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的相应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生产区、碱渣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稳定、尾气排放达标。

②无组织废气

根据连云港绿水青山环境检测有限公司(LQW(2021)第099号)于2021年1月13日对生产区无组织氨、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监测数据,生产区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能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表3中标准,无组织氨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有效且稳定。

根据近期2019年监测数据,无组织颗粒物浓度能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标准,无组织氨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有效且稳定。

3)噪声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在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主要生产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等与环评阶段基本保持一致,噪声源未发生重大变化,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声源除交通噪声,车间设备噪声源都基本为连续稳态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风机、引风机、板框压滤机、进料泵、输送机、卸料器、起重机等设备运转时发出的噪声。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通过采用先进的工艺和低噪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小,同时在噪声传播途径中采取控制噪声的措施,如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可有效降低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声环境的影响。

根据江苏国正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25日对碱渣场氨碱蒸馏废液处理项目压滤装置区界外噪声排放开展了监测(GZ21062),2021年7月14~15日对生产区厂界噪声排放监测(GZ21141)结果,项目运行时各个噪声监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Leq(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因此,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生产区、碱渣场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工艺有效,企业运营过程主要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较小,可以满足该地噪声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粉煤灰、石膏浆液沉淀物、废砂石和压滤滤渣(碱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粉煤灰、石膏浆液沉淀物部分筑堤自用,部分外售。废砂石用翻斗车拉至渣场,作渣场建筑工程材料利用。压滤滤渣置于堆场晾晒,用于围堤筑坝,此外连云港碱厂正积极研发、应用碱渣,目前,中核集团已与连云港市政府签署了“连云港碱渣治理与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协议”,将实现碱渣池碱渣无害化处理:制备脱硫剂、碱渣工程土技术、绿化工程种植基质土技术。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废机油。废钒钛系脱硝催化剂委托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

中核集团已与连云港市政府签署了“连云港碱渣治理与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协议”,将实现碱渣池碱渣无害化处理。

5)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生产区重点区域、对照点、渣场、沿线水渠、台北盐场及上下游土壤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控制指标,其中氨氮、锌、锰、铊及氟化物能满足《建设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控制指标,经对比分析区域土壤各污染物监测浓度未呈现明显变化情况,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经现场勘查,渣场周边、送水渠道周边表层土壤被基本碱渣覆盖,表层土壤容重、质地、孔隙度、粘结性、松软程度等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6)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

根据监测数据,区域钠、氨氮、氯化物、总硬度及溶解性总固体均为Ⅴ类水质,所在区域为沿海滩涂,受海水侵蚀影响,地下水因含盐量较高、水质较差而无开采利用价值。

项目生产区、压滤装置区按规范进行了硬化,采取了防渗措施,设置雨水收集沟并引流至渣场,在此情况下运营过程中,生产区、碱渣场压滤装置区不会发生污染物的垂直入渗,不会对周边地下水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建设单位已设置地下水质跟踪监测点,在日常生产中加强巡回检查,发现设备故障及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理,地面散落的物料、固废等及时清扫、收集,合理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滤渣堆场为在盐碱滩涂基础上进行碱渣回填,未进行基础防渗,0#、1#、2#渣场底部为黄泥,早期处理方式较为粗犷,未采取防渗措施,送水渠道(管渠东侧一侧)铺设了防渗布,防渗布存在破损的可能,渠道沿岸采用碱渣、煤灰、石子等堆积固坝,碱渣浸出水/淋溶水中的污染物质会随废水下渗对附近浅层地下水质造成影响。根据监测结果,碱渣场周边Ⅴ类水质因子中Na、氯化物、总硬度及溶解性固体最大监测浓度较区域有一定程度的偏高,碱渣场周边地下水水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8.5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及建议

根据本次后评价过程并结合现行的环境管理要求,提出补救方案及改进措施如下:

1、建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合理设置渗滤液收集及导排系统,减少因渗透作用对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

2、将PH及氨氮在线监测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参照《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1纯碱工业直接排放标准控制渠道上清液PH值及氨氮浓度,加强上清液水质监管及系统的监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将HCl排口纳入环境管理,按照GB15562.1-1995规范化设置HCl废气排口,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标明排气筒高度、出口内径,排放污染物种类等,预留采样口,已完成。

3、实施台账制度,碱渣堆场堆放量较大,评价建议积极开展外引内联,探索碱渣在制砖、制水泥等方面的可行性及其它综合利用的新途径。目前,中核集团已与连云港市政府签署了“连云港碱渣治理与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协议”,将实现碱渣池碱渣无害化处理,并对渣池土壤进行修复以及开展土地整理,建议进一步推进碱渣治理与综合利用项目进度。

4、参照尾矿库管理,严格控制加高扩容,并向从业人员、周边居民公布,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通报事故信息,加强协同联动;加强送水渠道内防渗措施,及时疏通涵洞、管渠(渡槽),及时检修防渗布,加强环境管理,减少装置区物料遗撒、跑冒滴漏现象;加强渣场巡检工作,与台北盐场做好信息沟通及联动,汛期或雨季生产区通过控制产能控制渣场上清液溢流量,避免渠道内上清液溢流情况发生;加强堤坝水平位移和渗流压力自动监控点等系统的运行监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5、按照《连云港市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整治方案》要求,推进搬迁工作。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位于连云港市临港产业区的燕尾港化工集中区,占地面积约1124亩,总投资约40亿,拟计划2023年下半年投料试生产。

根据政府相关规划,碱厂5000余亩渣场整治修复后转为城市商业或居住用地。

6、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尽快完成季报填报工作。

本次后评价要求,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加快改造进度并对本次后评价提出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或改进后,“三废”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做到妥善处置。从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出发,企业运行产生的环境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环境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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